第二节 标志设计抽象表现形式 抽象表现是以抽象的图形符号来表达标志的含义,以理性规划的几何图形或符号为表现形式。现代社会,新型的商品品种日益增多,还有那些提供设备技术以及资料的机构也越来越多地使用标志。这些标志的设计,如果仍用一般的表现方式是难以完成的,必须创造出一种暗示含义或表示机构的抽象特征的符号。抽象形表达方式正适用于此类情况。 如何表现抽象形? 为了使非形象性转化为可视特征图形,设计者在设计创意时应把表达对象的特征部分抽象出来,可以借助于纯理性抽象形的点、线、面、体来构成象征性或模拟性的形象。抽象形式的标志,单纯地表现对象的感觉和意念,具有深刻的内涵和神秘的意味感。造型简洁,耐人寻味,产生一种理性的秩序感,或具有强烈的现代感和视觉冲击力,给观者以良好的印象和深刻的记忆。
 芬兰ESPOO—VANTAA教育机构
 以色列LIMBUS画廊
抽象标志表现形式可以分为: (一)圆形标志图形 圆具有单一的中心点。它依据这个点运动,引起向周围等距离的放射活动,或从周围向中心点集中的活动。换言之,圆形容易吸引人的视觉注意力,形成视觉中心。而在中国古代人民的审美心理中,常常把对待宇亩、对待万物的哲学态度融化在这样一个圆形之中,形成求满、求全、求圆的民族心理特征。圆形标志图形一般可分正圆形、椭圆形和复合形等。 正圆形  荷兰奥库伦隐形眼镜
 瑞士Certina手表
复合形
 世界继承权标志
椭圆形  美国GESTALT公司 (儿童学习用品制造商)
复合形
 日本奥塔基燃气公司
 美国SAITAMA SUMMIT (95高峰会议) |